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前身是沈阳市精神病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具有现代化科学管理体系的大型专科医院,在东北三省处于**地位。承担着沈阳市720多万人口的精神疾病的治疗、预防、科研、教学、社区防治、精神心理卫生咨询以及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沈阳地区精神科专业人员的教学和培训。沈阳医学院精神医学系和中国医科大学精神医学教研室均设于此。
医院位于沈阳市东陵区,环境幽雅,景色怡人。占地面积1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现有职工582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医师20余人,主治医师80余人,医师90多人。主任护师5人,主管护师40人,护师200多人,护士130多人;编制床位800张。设有精神科病房7个(包括心理科),综合科病房1个,辅助医疗科室10个。
医院分别在和平区、沈河、皇姑区设立了精神科门诊部,并在大东区成立一所沈阳市心理卫生医院。设床位176张,配备卫生技术人员58人,是一所集心理卫生保健与心理疾病防治于一体的,技术精湛、设备先进、服务**的现代化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