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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安瑞克)
功能主治: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详情]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
布洛芬颗粒(安瑞克)介绍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商品名称:安瑞克
英文名称:Ibuprofen Granules
汉语拼音:buluofenkeli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性状】

为白色颗粒,味甜。



【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包)1,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包)1/2,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3.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可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血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贮藏】

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规格】

0.2克



【包装规格】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每包装1克,每盒10包。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286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11年5月31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企业简称: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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