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介绍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汉语拼音:Qing Re Jie Du Kou Fu Ye
【成份】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性状】
棕红色液体,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毒性试验:急性毒性试验:选取小鼠20只,雌雄各半,分别一次口服 150g(生药)/kg,观察72小时,无一只死亡,行为及外观也未见异常。亚急性毒性试验:大鼠按60、90g(生药)/kg口服,连续25天。结果各组动物体重、血象、心电图无异常改变,心、肝、肾未见病理改变。以上试验表明该药无毒性,口服安全,可供临床使用。
【贮藏】
密封。有效期2年。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包装规格】
10ml*10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1141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暂无常用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