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乐芬)介绍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商品名称:乐芬
英文名称:Lomefloxacin Hydrochloride Eye Drops
汉语拼音:Yansuanluomeishaxing Diyan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化学名称: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性状】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禁忌】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喹诺酮类抗菌药。 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绿脓杆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一定的抗菌作用。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规格】
5ml:15mg(按洛美沙星计)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172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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