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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公开征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办法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保障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起草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共分为6章,41条。分别从渠道、证照、票据管理、中药饮片管理、仓储要求、分类存放、冷藏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现在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予以反馈,征求意见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