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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表示买卖献血证违法 要进一步规范献血条件

  卫生部今日就2012年中国卫生十大新闻举行发布会,通报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情况。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表示,通过中间人来购买献血证,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

  针对献血证买卖问题,邓海华指出,通过中间人来购买献血证,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卫生部高度关注,卫生部的主管司局与广东省卫生厅及时进行联系,要求进行认真的核查,明确是否是属于媒体报道的这种情况。据我们了解,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正在进行调查处理,最终的结果出来可能还需要一个时间。

  邓海华称,这个事件也给我们的管理以及各方面敲响了警钟,卫生部将进一步规范采供血的服务工作,重点提高血站人员识别身份证件的能力和水平,从流程设计上不给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同时我们更要大力的通过媒体来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避免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

  邓海华指出,《献血法》第15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且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这条规定从立法本意可以看出来是应急的措施,在血液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采用的一个献血模式。这在国际上许多国家也是一种通行的做法,是缓解血液供应不足的一种措施,并且在以往的实践当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尽管法律以及卫生部的一些管理规定都非常的明确,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利用互助献血的政策,非法组织买卖血液,违反了法律的初衷,属于非法采供血行为。

  邓海华称,对于这种非法采供血行为,卫生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坚决的予以打击,同时我们还要重点开展一些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无偿献血,这是最重要的。只有保证血液充足的供应,才能降低互助献血的比例,从而减少不法分子借此进行非法活动的发生,有效保证血液的安全。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服务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互助献血的条件要求,保障互助献血真正按照《献血法》的规定来实行。

  邓海华表示,随着深化医改持续深入的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快速的发展,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血液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但是目前血液不能够人工制造,也不能够长期保存,所以需要我们健康的适龄公民积极的参与无偿献血,这样才能够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无偿献血工作者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大家继续的关心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动员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