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多年发展,社会医疗机构已经成为上海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截至2009年底,上海共有社会医疗机构1257家,包括医院159家、门诊部478家、个体诊所615家、临检中心5家,就业总人数约15700人;其中涌现出了一批拥有优良专科医疗资源的机构;特别在为应对上海城市老龄化问题而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如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等),它们发挥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但社会办医在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定位仍不够明确;政府部门在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也至今未给社会医疗机构留出发展空间;同时,社会医疗机构在获取医保资源、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医师执业注册等方面还受到一定限制。
鼓励社会资本开办高端医疗机构
对社会医疗机构,政府既要加强监管和指导,也要给予扶持,特别是要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把社会医疗机构考虑在内,明确它们在上海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和定位,对它们的布局、规模、专科类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为其发展创造更大空间,从而形成公立医院和社会医疗机构相互补充且有序竞争的格局。
建议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开办高端医疗机构。在国外,高端医疗服务基本都由非公立的社会医疗机构提供。目前,公立医疗机构是国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拥有绝大多数医疗资源(床位、高技术人才、高精尖设备以及科研资源等)。因此,如果没有一定的政策支持,社会医疗机构要开展高端医疗服务将非常困难,而事实上现在上海的社会医疗机构在技术能力、服务质量以及管理等方面与公立医院有着巨大差距。在当前人才流动、技术准入等配套政策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应允许社会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合作举办高端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商业保险与拥有特色专病专科的社会医疗机构合作,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
将社会满意度作为医保定点单位评判标准
建议逐步放开医保购买服务。能否成为医保定点单位是目前上海社会医疗机构最关心的。应该将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技术水平、社会满意度作为判断一家医院能否成为医保定点单位的标准,而不是看医院的所有制性质。这有利于促进各类医疗机构之间的健康有序竞争,也能扶持一批社会医疗机构脱颖而出,并促使其不断努力提升水平。
尽快制定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政策是个关键。目前可先考虑允许已退休的中高级医师在保留原执业地点的同时,到社会医疗机构自由执业。这对于提升社会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准,解决百姓就医“找专家难”等问题均有积极意义。
现行的社会医疗机构技术准入标准不尽合理,带有一定的“所有制歧视”。应该把社会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技术人员配备、医疗环境和设备情况作为技术是否允许准入的评判条件。要引导社会医疗机构加大投入来获得医疗卫生技术执业许可,并且善用有限资源,把投入集中于“塑造特色”。
政府也应鼓励社会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它们大多有这样的能力,也有积极性。在市中心城区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布局已大体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地区和人口导入区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让部分资质优良的社会医疗机构参与提供社区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