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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弃婴遗体事件暴露医废管理弊端

    对此次发生在济宁的弃婴遗体事件,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都认为,主要原因是相关责任人的道德伦理问题,还与通常说的医疗废物的管理问题不同,但相关部门应借此事反思当前医疗废物管理中的不足。

    据介绍,通常医院的医疗废物被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污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化学性废物,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一般情况下,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以及损伤性废物都被送往专门的处置机构进行焚烧等处置。而病理性废物则应该由医院送往火葬场处理,不进入医疗废物处置的体系;药物性废物则由药厂回收。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见证了我国医疗废物处理体系从无到有的过程,他介绍说,2003年“非典”以前,我国只有广州等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城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医疗废物都是由医院自行处理。可以说医疗废物的监管与规范化处置都处于空白状态,也就有了废弃的注射器、盐水瓶等医疗废物不断流入市场的事件。

    “非典”的疫情敲响了我国医疗废物处理的警钟,全国紧急建设了175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疫情还未结束,北京等地就开始筹建全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

    为从长远解决医疗废物的问题,2003年6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了医疗废物如何被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这被认为是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进入规范化管理的标志性事件。

    另一个核心事件是,条例出台后不久,国务院出台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全国计划投资68.9亿元,在300个地级市建设300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吴舜泽曾参与了规划的编制。

    多年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研究的专家孙阳昭博士介绍说,目前全国已经有200个地级市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有100个城市在建。孙阳昭说,一大批地级市建成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是个不小的进步,但现实的情况是,如何让这些设施发挥最大的效益。

    此次济宁弃婴遗体事件最新的进展是,济宁卫生部门通报说,是因为医院方面的管理漏洞导致婴儿遗体流出医院。

    吴舜泽介绍说,根据相关法规,医疗废物的管理分为两段,出医院之前归医院负责,医院要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把医疗废物从各个科室收集起来,并进行妥善的贮存,等专业公司来拉走处理;出了医院后,医疗废物就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在整个过程中,环保部门的职责是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由于出了医院门后的环节大多由专业的处理公司来执行,所以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就是,医院需要支付处理费给处理机构。目前费用问题也成了一些医院背不起的负担,这笔费用该由医院拿,还是该患者分摊,还是由政府补贴,吴舜泽说,目前全国各地的做法差异很大。

    孙阳昭介绍说,处理机构对医院的收费方式也有几类,有的是按床位数量收,有的是按医疗废物的重量收,但两种收费各有利弊。按床位收,医院有可能把一些生活垃圾也夹带其中,导致处理机构的处理量过大。按总量收,医院有可能不提交所有的医疗废物,导致一些医疗废物会流出。天津的收费方式是床位加重量,每个床位有一个基本量,超过基本量部分的再按重量收费。孙阳昭认为,天津的收费模式或许值得借鉴。根据他的调查,目前全国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的水平是,每床每天1.7元至4元之间。

    在吴舜泽和孙阳昭看来,如何解决医疗废物处理费的出处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吴舜泽说,几年前,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曾经有过相关意见,但至今也没有明确说法。吴舜泽建议,国家应该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出台更加细化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