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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执业VS医改难题:当“新药”遭遇“顽疾”
近年来,在众多有关医疗改革的议题中,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无疑是关注度颇高的一个话题。   在当前的环境下,医疗资源尤其是优质的医生资源分布不均衡,被认为是现实中很多医患关系问题产生的根源,因此,“多点执业”一度被各界寄予很高的期望,人们希望通过这项改革推动医生资源合理流动,提高基层医院和民办医院的医疗水平。然而,在各地开展多点执业试点五年来,曲高和寡的现实,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多点执业背后的医改难题。    需要批准的多点执业是否是“戴着镣铐跳舞”?  最近一次多点执业受到关注是因为今年1月22日,国家卫计委起草的《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开始向各界征求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的医师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多点执业。在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由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负责处理。  很多人认为,这是多点执业试点五年来,经历了“广东版”“四川版”“北京版”“江苏版”等多版本之后的一个升级的“全国版”。然而,相比一些地方版本,“全国版”也明确要求多点执业应当征得第一执业单位书面同意的规定,在很多人看来,这并没有显示出足够的突破,反而让医生们感觉多点执业是在“戴着镣铐跳舞”。  “事实上,公立医院的医生经过会诊、合作等形式到合作医院看病、手术已经是普遍的现象,这些本来就合法。”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章滨云在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不出台这些多点执业政策和限制条件,一些类似多点执业的做法也照样在医生圈子里合法进行。  “政府在讲需要医生多点执业,但是行政主管部门却要求第一执业单位的批准,那么允许多点执业就是一句空话,实际上是原则肯定,具体否定的做法。”河北石家庄眼科医院眼科手术专家田东辉看到征求意见稿后,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写出自己的不满。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张海澄也表达了类似的质疑,认为这样的规定让多点执业改革缩水,“不放开所在医院批准这一点,医生就不是自由执业者,仍附属于第一家医院。”  “理论上,多点执业应该给医院打报告,经医院批准,我没打,因为以前院里也有人打过报告,被拒绝了,我不想再重复一次这个过程。”对于得到第一执业单位的批准才能去多点执业有多难,去年从中国协和医院辞职的妇产科医生龚晓明曾经对媒体这样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在辞职前的几个月,他已经开始尝试‘多点执业’,去一家民营医院出诊,每周出诊一次,每次大约为10位病人看诊。  像龚晓明一样,很多医生都认为如果一定必须要自己的单位同意才能光明正大地出去多点执业,在当前的环境下,要实现这一点困难重重,由于有此障碍,多点执业也就成了纸上谈兵。





  网名为“谢子大夫”的一位医生在江苏连云港一家医院执业,他的担忧在很多想要申请多点执业却犹豫的医生中具有代表性。“除非你是特大专家,如果你就是一个有点名气的副主任或者主任医师,在目前的环境下,千万不要自我膨胀,假如你要申请第二执业点,无疑是自绝于组织,是对院长的不忠,你在医院不会好受的。”  在很多医生看来,这种需要批准的多点执业无益于改革,但是也有人站在医院的一方说话,认为想要多点执业的医生得到所在的单位批准是必要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院长孙虹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认为,对医院来说,培养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为本单位医师支付工资、福利、各种保险等,承担行政和人事管理责任,需要付出大量成本。所以,医生如果想在第一执业机构之外执业,必然重新确立合作规则,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在一些赞成多点执业需要医院首肯的人看来,在目前的医疗管理体制下,没有医院的培养和资源支持,就不可能产生优秀的医生,技术成熟的医生即使能够获得多点执业的机会,很大的原因也是来自自身医院的培养和医疗资源的支撑,没有集体也就没有个人,所以需要所在医院的批准并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