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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医调委缺乏患者信任 至今无机构代码
编者按:近些年,“医院里的战争”频发,从打人到游街,再到杀医,部分医患关系似乎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对此,前天,五部委出台《意见》,将对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其实,为缓和医患矛盾,近些年国内出现了第三方解决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即医调委。  2010年10月,郑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简称郑州市医调委)。3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这个机构现状如何?    糖尿病病人受伤住院,却被医生输了葡萄糖,是不合理用药还是医疗事故,医院和患者家属争执不下。十几天过去了,事件迟迟得不到解决,家属为何对医院提出的到医调委调解不感冒?郑州市医调委相关负责人称,医患双方彼此不信任,是目前医患矛盾激化成群体性事件的主因。  事件:医生一时疏忽,用错了药  靳女士直到现在也想不通,为何医院会在明知道母亲患有糖尿病的情况下,依然为母亲输了近300毫升的葡萄糖。  3月28日,因被撞伤,靳女士51岁的母亲来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治疗前,我妈已经告诉主治大夫,自己患有糖尿病。”靳女士说。  然而,在29日下午5点左右,原本顺利的治疗却因一件事而终止:护士给靳母输了近300毫升的葡萄糖。之后医生给靳母测了血糖,血糖含量严重超标。  主治医生称,输葡萄糖是为了给病人增加能量,当天上午下医嘱时一时疏忽,忘了病人有糖尿病史,忘记在葡萄糖中加入胰岛素。随后,靳女士咨询了其他医院的大夫,“人家说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治疗先例。”  进展:不信任导致介入不成功  之后,靳女士在院方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郑州市医调委协商。  不过如今双方僵持,截至记者发稿事儿也没处理好。靳女士称,事情发生在医院,为什么要去别处调解。  对于靳女士的怀疑,一名在省内某医院医务科长期从事纠纷调解的工作人员称,这种现象已司空见惯。在他看来,全省的优秀医疗资源都集中在郑州,来郑州看病的人很多是省内其他地市甚至外省的人,“别说他们,就算是郑州市民,很多人也不清楚郑州市医调委是一家第三方独立调解机构。”  加之医疗行业的专业性强,在发生纠纷后,医患双方彼此很难建立起信任。该工作人员称,这直接影响着矛盾的解决甚至激化为群体性事件,“众多因素导致医调委在调解纠纷中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在一系列的原因影响下,自成立起,医调委“缓和社会矛盾的功能”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隐忧:纠纷处理难“医闹”频现  在医调委工作人员口里,“医疗纠纷”刚开始可能是医患双方的问题,但拖着拖着就可能成为社会问题。  郑州市医调委调解员王忠介绍,在该机构成立之前,医疗纠纷的处理主要通过患者与医院自行协商、政府和卫生部门行政调解、司法诉讼的传统途径解决。  王忠介绍,这几种方式看着通畅走起来却艰难,“大的纠纷会发展到诉讼环节,耗时费力,医院拖得起患者拖不起,这使得处于弱势的患者心存积怨。”  时间长了就形成了不正常的现象—“大闹大钱,小闹小钱,不闹没钱”,加上越来越多的职业“医闹”介入纠纷,就医环境和医患间的信任也被破坏了。  “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打击‘医闹’的措施,但在医患纠纷产生后,如何甄别处于情绪激动状态的患者家属和职业‘医闹’,在现实中也是难题。”郑州市医调委主任崔耀怀说,“甚至可以这么理解,某些态度不端正的医疗机构是另一种状态的‘医闹’。”  一边是亟待解决的矛盾,一边是众人口中没有完全发挥功能的医调委,事实究竟怎样,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了郑州市医调委的上级部门。  模式:多数省辖市都有医调委  据了解,目前全国医调委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两种: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和政府、医院、保险公司共建的保险模式。4月14日,省司法厅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省内的医调委大多数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行,全省15个省辖市设有85个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单位,“目前只有鹤壁、三门峡、新乡三地未设置医调委。”  随后该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名为《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文件,部分内容为:我省的医疗纠纷调解单位,以优化结构、提高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2013年,全省共调解医疗纠纷3432起,成功调解2895起,调解成功率在87%以上。  当被问及这些数据的来源时,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些都是根据下边单位的汇报汇总的。”  现实中的医调委真的像文件说的那样吗?随后,河南商报记者走访了郑州和开封的医调委。  机构设置上的尴尬、经费的缺乏、专家团队效率低下……  在走访中,这些影响医调委运行的问题屡屡被工作人员提及。在国内,提起医调委,海南的运营模式曾被多次提及。  一内部人士称,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所以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模式才是出路。  现状:连机构代码都没的“黑户”  郑州市伊河大厦里聚集着郑州市几十个部门,郑州市医调委在602室。  郑州市医调委设立的初衷,是针对郑州市范围内的医疗纠纷进行免费调解,“省里没有类似的机构,郑州市的医疗纠纷,都由我们调解。”郑州市医调委主任崔耀怀称。  虽然在名义上医调委是郑州市司法局的二级机构,但不设法人代表,“法律规定医调委是群众性的公益组织,但是民政局不给登记。”崔耀怀称。  在一些工作人员的口中,郑州市医调委至今仍是“黑户”,“我们到现在甚至连个机构代码都没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  不尽如人意的硬件设施  说起郑州市医调委的工作环境,崔耀怀称,单位成立至今,他们都在这个140平方米的房间里办公,“没有专门的调解室,有时候来的人多了,站的地方都没有。”  在调解员王忠印象中,他一直担心的是这套房子的楼层和窗户,“都没有护栏,万一遇上情绪激动的人,后果不堪设想。”  无独有偶,因为原本每月4000多元的房租在前段时间涨到了7000多元,开封市医调委至今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捉襟见肘的人员配备  较之工作环境,王忠更在意专家团队,“调解好医疗纠纷,不仅靠调解员的努力,还靠专业上的支持。”虽然在医调委设立之初,郑州市政府为其提供了一个由369名医学专家和126名法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但因为这些专家不是专门为医调委服务的,在调解中往往要凑时间。  而在开封市医调委,全部的工作人员有4人,其中包含主任、副主任、调解员和内勤各一人。“虽然他们的头衔不同,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都扮演调解员的角色。”开封市司法局一负责人介绍。  令人遗憾的存在感  由于经费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一工作人员称,虽然医调委的工作已处于饱和状态,但仍不能满足需求。据了解,以郑州市医调委为例,每年所调解的医疗纠纷,仅占郑州市1400多家医疗机构产生纠纷的十分之一。  加之宣传有限,很多人并不知道医调委的存在,“调解过程中,让医患双方建立对医调委的信任很重要,但你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信任便无从谈起。”崔耀怀介绍,“我们希望成为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一座桥梁。”崔耀怀说,遗憾的是太多患者和家属不知道这座桥梁的存在。  心存使命,成绩斐然  崔耀怀称,他最近一直在关注温岭杀医案的审判进展,“凶手说他不后悔,我很诧异。”在他看来,因为医患关系激化产生的案件,大部分与医疗纠纷发生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有关系,“从这一点上来看,我们的工作是事关人命的。”他说。  在崔耀怀看来,正是这样的使命感,使得他们在工作中格外卖力。  郑州市司法局网站信息显示,自2010年底成立起的18个月,郑州市医调委累计接待来访咨询1083人次,电话咨询2295人次,正式受理调解医疗纠纷108起,其中调解成功91起,当事人自愿终止7起,调成率达90%。患方累计索赔3203.85万元,经调解医方赔付767万元,赔付率23.94%。  建议:外地有益经验,可否移植河南  在网上搜索“医调委有益经验”,会出现许多全国其他地方探索医调委运行的先进经验。其中,海南模式更是被屡屡提及。  据了解,所谓的海南模式,指的是海南省探索的医调委运行新方法,即在全省公立医院统一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通过保险佣金解决医调委运行经费。  在该模式下,几乎所有的纠纷都转到医调委处理。2011年海南共发生医疗纠纷40起,医闹事件为零,经调解后全部解决。从公开的信息看来,海南模式可谓成功,有没有在全国推广的可能性呢?近日,河南商报记者就医调委的现状及未来咨询了河南省司法厅医调委运行方面的专家。  专家:政府应该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  在听完记者讲述几天来走访中发现的医调委在机构设置上的尴尬、经费的缺乏、缺乏专业有效专家团队等现状后,该专家称,这些问题不是在省级层面上能够解决的问题。  她介绍,机构设置这一块,从立法层面上就注定了医调委的尴尬,“调解法上说各地司法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统计’,没有说登记,这就决定了医调委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是外人认为的‘是司法系统的二级机构’这么简单。”  对于经费短缺及缺乏专家团队这一块,该专家介绍,这两个实际上是一回事,“缺专家的背后还是缺经费。”





  专家的积极性不够,实际上还是因为为医调委工作的专家得到的实惠不够多,“如果他们提供一次咨询服务的补贴高一点,专家的积极性肯定能被调动起来。”  而对于海南模式,该专家称,这种模式牵扯的部门太多,“保监局、卫生局也要参与进来,如果几个部门能有效联动,并且能够调动医疗卫生部门的积极性,是有借鉴意义的。”  但该专家称,医调委的正常运作,还是应该由政府来负责,“政府应该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