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城市

医院救死扶伤 却遭遇病人欠费怎么办?
东莞曙光光华骨伤医院的吴篱医生好心担保救人,却遭遇病患欠费逃跑,逾万元的医疗费落到了吴篱的头上。这起事件在上周引起网络热议。   不少网友谴责病人陈亚飞的失德行为,也有网友表示,愿意为吴篱医生捐款以填补其所担保的医疗费用。还有网友则善意联想称,“病人或许真的家境贫困,医院又逼得紧,他不得已才一跑了之,这大概也能说明如今病患的医疗负担太重了。”  当然,此则事件联系到医疗负担就过于牵强了。媒体调查称,陈亚飞的医疗费通过相关手续,完全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陈的家人却不相信。这样看来,陈亚飞的举动就几乎只能用不负责任来概括了。  见惯了医院“见死不救”、“天价医疗费”等关乎医德滑坡、医患关系紧张的新闻,医生好心却换来病人失信的新闻确实显得稀少,但这恰好揭示了当前医患关系中另一面的问题:医院救死扶伤确遭遇病人欠费,怎么办?  这些年,卫生部门多次强调,对急诊抢救患者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医院、医生必须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社会舆论也一再呼吁,医院不能拒收病人。当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医院也理应责无旁贷履行救死扶伤职责。  而另一面的事实则是,近年来“三无”人员(无钱、无家属、无证件人员)的医疗欠费也对医疗机构也造成不小的负担,恶意欠费的事件也并不鲜见。根据东莞市卫生局方面公布的数字,2011年,全市公立医院的医疗欠费高达2727万元,历年来累计欠费超过3亿元。





  也正因此,有观点认为,社会舆论对于医疗机构也不能光强调责任与义务,在目前政府对医院投入渐趋减少的情形下,日益增多的“三无”人员医疗欠费和恶意欠费已经对医院形成了逆向的不公平。卫生部门对于医院不仅要强调见死必救,也要解除医院的后顾之忧。  有人呼吁,针对医疗欠费现象,政府部门有必要形成相关的保障机制,或设立专项救助基金,既对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病患进行及时救助,又对承担欠费风险的医院给予必要的保障。对于恶意逃费的病人,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医院追缴欠费。  事实上,医院见死不救,病人恶意欠费,这涉及的都是道德上的问题,而对于道德问题的防范不能只寄托于医护人员的自律或是病人的自觉,而是要依托于完善的制度设计。正如网友期待,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大病救助制度,由政府为特殊账单埋单,为医院坏账寻找制度出口,这是防范医疗欠费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