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任鉴定,打官司又耗不起
三种正规途径都不顺畅致医闹频发,一些患者认为“不闹不解决”
近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在医院摆设灵堂、花圈等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行为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该通告一出,医闹再度成为关注焦点。这是否可以缓解长期以来严重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如果不“闹”,患者又该如何维权?
难忍“软暴力” 被迫辞职
最近,医生张先生从省城一三甲医院血液科辞职,原因是他遇到了一起医疗纠纷。
张先生博士毕业后到这家医院工作还不满三年。提起这场纠纷,他说“这简直成了我的噩梦”。
“对方不认可检验结果,每天我一上班他就等着我,我回家还跟着,半夜也常打电话恐吓。”张先生说,这种“不打不骂”的软暴力让他严重神经衰弱,不得不离开医院。
济南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六队队长刘生军负责医院治安20多年,他说,医闹一般分为“三部曲”,先是患者家属到医院领导那里哭闹,然后再摆花圈设灵堂干扰医院秩序,再不行就恐吓当事医生,“个别患者家属对医生的家庭情况很了解,会拿绑架孩子等来威胁。”
省立医院医务处负责人孙广恭说,早在2010年5月13日,济南市就下发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知》,对医闹做了处罚规定,“效果还是有的,但是执行起来尺度不好把握。”
另一家省级医院医务处负责人也称,一旦发生规模较大的医疗纠纷,医院还是极度被动。不久前该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近百号人把门诊大厅围住,摆花圈拉横幅,一伙人冲进副院长办公室,把这名副院长扣了一天。
执法人员到了现场,但觉得对方是弱势群体,怕引起众怒。“患者天然地被认为是弱者,但患者和受害者是有差别的。”这位负责人说。
缺乏赔偿标准,难达成一致
“我们是农村来的,不懂医学,鉴定专家都是医院的人,所以我们不愿鉴定。”诸城市一位曾经因为产妇手术的事情“闹”过当地医院的人士说,在他看来,只有“闹大了”才会有人管。
这位患者家属的话,代表了多数面临纠纷的患者及家属的想法。“医院暴力事件频频发生,这影响了医疗人员的积极性,反过来也不利于患者。”一位专家说。
尽管有正规途径可供选择,医闹还是成为患方的一种常态选择。这位专家认为,患方不走正常途径解决问题,是出于“不闹不解决问题”的心理。那么,现在解决医患纠纷有几条正规途径,为什么患者不寻求正常途径?
“目前有三条正规途径可走。”省立医院医务处负责人孙广恭说,第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可由医患双方协商,1万到15万之内的由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帮助解决。
据介绍,目前国内各地纷纷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以济南为例,主要受理济南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生的医患纠纷。
委员会由离退休的医学专家及律师等组成,主要职能是将医患纠纷的处理,从医院内部引导到外部,主动介入调解,提供咨询服务和解决建议等。
一家大医院的信访办人员介绍,协商解决经常谈崩,因为对于赔偿数额的标准没有一个细致的划分。“比如同样一起医疗纠纷,院方认为赔偿10万,但患方认为必须30万,到底谁对,很难说得清。”
信息不对称,患者不信任鉴定结果
第二条路是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解决。
济南市也规定,患方索赔金额在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医患双方应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位临床专家介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也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医疗事故鉴定小组是由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该专家介绍,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也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专家鉴定组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因此结果应该是比较客观公平的。”该专家称,但是由于患方对医院专家失去信任感,再加上很多患者亲友不懂医学,在信息上存在不对称的现象。“这就导致鉴定结果难获一些患者家属认可。”
耗时费力,“好几年都判不了”
第三条途径则是直接去法院起诉,走司法程序。
“打官司一下好几年,耗不起,也没钱请律师。”上文提到的诸城市这位“闹”过当地医院的人士说,“也有打官司的,但是好几年都判不了。”
孙广恭说,面对医疗纠纷,医院和患者其实同样弱势,而医闹事件往往两败俱伤。他希望法律的介入能让双方不至于孤立无援,也能够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
另一家三甲医院的办公室人员认为,在走正规程序上应该提高效率,“比如法院在审判医疗纠纷案件时,能否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可以让患者放心去用法律武器维权。”
而目前医闹往往是为通过私了获得更大利益,这跟一些大医院的“摆平政策”也有关系。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医院生怕闹大,就想尽快摆平,有时候法律的程序反倒被放在一边。“这样只会更加激发公众不满,加深了医患矛盾。”该人士认为。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其实看病贵和看病难是导致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在公众对医疗极度不满意时,一些细微的不满,医疗服务不到位,都可能成为医患纠纷的导火索。”(记者 郭静)
(责任编辑:谭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