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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骗保是业内公认的“潜规则”?
前段时间,广东清远相关部门对媒体曝光的部分民营医院利用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涉事的四家民营医院作出严厉处理。对此,清远一位官员向笔者透露,一些民营医院骗取医疗基金在业内并非秘密,而是公认的业界“潜规则”。该官员直言,如果不骗保,本就运营困难的民营医院将更加步履维艰。     一直以来,相较公立医院,我国民营医院一直处于弱势,清远也概莫能外。上述官员介绍,由于医生之前不能多点执业且社会新增医疗人才不足,而多数民营医院在与公办医院的人才竞争当中处于弱势,民营医院在报销政策方面远比不上公立医院,而民营医院能给予医生的学术支持不够,使得民营医院优秀医生匮乏。  由于上述诸多原因,导致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民营医院的就诊患者过少,业务量做不起来,医院也就难以维持和发展。在这种背景下,骗取医保基金,自然就成了民营医院的“出路”之一。不仅如此,个别民营医院医护人员的奖金待遇甚至是与科室的业绩相关联的。业绩分两方面,一个是医护服务质量,一个是接待病人数量,主要以质量为衡量的主要标准,考核时质量占八成,接待病人数量占两成,以此来确定医生所获奖金的多少。如此一来,更使医院加大了“骗保”的内生动力。





  其实,民营医院“骗保”早已不是朝夕之事。由于医保稽查、核查工作人员的稽查手段过于传统和简单以及其他原因,“骗保”之事迟迟没有公之于众。而医保资金是百姓的救命钱,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与生命健康安全,对此国家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对于“骗保”一事,不能装聋作哑。此次清远要不是媒体曝光,这一“潜规则”仍会在暗处滋生延伸。民营医院是否骗保,百姓最有切身感受。笔者建议,清远不妨借鉴深圳,出台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对医院“骗保”的公众监督。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不妨对清远全市民营医院开展一次清查行动,看看其他医院是否仍在行“骗保”之实。为有效遏制和预防此类犯罪,笔者建议,首先要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准入审查,要加大对医保定点医院的监管力度。随时核查住院医保病人情况,发现存在“挂空床”骗取医保基金情况的,及时依法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并会同工商等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此外,还要加大医保政策法制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参保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