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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共研精神卫生法可操作性
精神健康  社会责任   专家共研精神卫生法可操作性  1985年11月,由著名司法精神病学家刘协和领衔的专家组起草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稿起草;27年后的今天,草案二审征求意见,步履维艰的立法过程已见曙光。  6月1日,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主办,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政法大学、新世界出版社共同承办的,以“精神健康,社会责任”为题的“精神卫生立法研讨会”在京召开。国内外精神卫生及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精神卫生立法中的精神病患者非自愿住院、人才培养、精神卫生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张文康表示,精神卫生问题既是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一个国家人民的精神卫生状况一定程度上反应了这个国家文明程度,这是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因此要积极促进《精神卫生法》更加完善及更具可操作性。  我国有精神疾病患者超过1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超过1600万。大量未经治疗的患者可能因情绪波动发生自伤或伤人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及和谐。  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郑毅指出,在法律层面有关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问题目前仍是空白,导致有些监护人将患者送住院后不再接患者出院,而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候任会长、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唐宏宇建议,需厘清监护人不接患者出院的原因,再对症下药。“我国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可以说是最忍辱负重的一群人,法律对他们的要求应慎重。”  来自美国的史蒂芬·莱夫曼法官和与会代表分享了美国精神障碍患者在等待治疗期间及社区服务体系的相关经验;来自法国的Yvan Halimi医生,更是将法国所施行的精神卫生地段化组织模式及相关法律责任向与会者作了介绍。





  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向记者介绍,“通过召开此次‘精神卫生立法研讨会’,我们可以讨论更多符合我国国情、更具可操作性的方案,了解更多国际精神卫生立法方面的现状、前沿以及他们所经历的挫折及成功的经验,希望能在草案再审的征求意见中充分表达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控制中心专家提出,“尽快将专家在精神卫生立法的共识传达到审议部门,才能更快地促进《精神卫生法》的通过。”(记者 张雨 武亚莉)(以上内容仅授权39健康网独家使用,未经版权方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