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第六届学术年会上获悉,中国医院协会将会同保监会、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手术意外险。 手术意外险是一种医疗意外保险。据有关调查,手术风险的发生,一半以上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错所致,但手术造成不良后果的患者如果不能得到补偿,就会强调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或过失,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2005年4月,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推行了第一份手术医疗意外伤害保险,该院每位手术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投保平安保险公司的手术意外伤害保险,医院和患者作为共同投保人,其中医院出资20元,患者出资1180元。出现医疗意外后,患者将获得4万元经济补偿。此外,患者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一份医患双方特别约定书,这份约定书规定: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如果患者拖欠院方医疗费用,由院方先领取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院方先行扣除患者所欠医疗费用后,余款交付患者;如果患者已结清医疗费用,则由院方将保险金交付患者。通过推广医疗意外险,阜外医院的医疗纠纷数、医疗诉讼案件、医闹事件大幅下降。 目前,北京、广东等省(市)的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都以不同形式推动医疗意外保险等相关险种的开展。北京地区已有多家医疗机构开办手术意外保险,意外险开展期间,医疗纠纷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医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