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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7日挂牌
2013年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当天,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悬挂多年的“卫生部”牌子被悄然摘下,取而代之的新牌子上写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与此同时,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32年前从卫生部独立出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在这一轮机构改革中跟卫生部一起成为历史。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得知卫生部和人口计生委将不再保留,连日来,到这两个部委大门口拍照留念的人们络绎不绝。其中,有两部委及其地方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们自豪于两部委工作取得的历史成就,将继续为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倾注心血和感情;有附近居民和途经此处的路人,他们亲历了国家卫生与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变革,期待步入更加美好的明天。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国家卫生和计生委主任李斌17日表示:“今天,我成为卫生计生战线中的一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与大家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切实把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把卫生计生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挂牌当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举行机关干部大会,着手组建机构,融合队伍,部署工作,努力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